18 歲之甲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加盟飲料連鎖店,甲因此開立一張金額新臺幣20 萬元,未記載發票日之本票作為加盟保證金,交付給 A 加盟總公司,並授權其日後補充填載發票日。A 公司將該本票補充記載發票日後,背書轉讓給善意丙,丙得否持票向甲或 A 公司主張票據權利?
A甲為未成年人,無票據之行為能力,簽發之本票無效,丙不得對甲及 A 公司行使票據權利
B因甲已經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得簽發本票,但該本票未記載到期日,本票無效,丙不得對甲及 A 公司行使票據權利
C甲為未成年人,無票據之行為能力,其發票無效,但經 A 公司補充發票日後,A 公司之背書仍有效,得對 A 公司行使票據權利
D因甲已經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得簽發本票,雖簽發之際未載發票日,然於 A 公司補充填載發票日後,丙得對甲及 A 公司行使票據權利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限制行為能力人得同意可發票據;空白票據經授權補充後,善意執票人得行使權利。
為什麼答案是 D
甲得同意具行為能力,空白票據經授權補充發票日後,善意執票人丙得對甲及A公司行使權利。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限制行為能力人得同意可發票據;空白票據經授權補充後,善意執票人得行使權利。
看到「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即有行為能力;看到「授權補充」加「善意丙」,票據有效且可主張權利。
逐選項分析
A✕
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已具備票據行為能力,其簽發之本票有效,非無效。
B✕ 陷阱
本票未記載到期日依法視為見票即付,不生無效問題;且甲已得同意具行為能力。
C✕
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而具票據行為能力,其發票行為有效,並非無效。
D✓ 正確
甲得同意具行為能力,空白票據經授權補充發票日後,善意執票人丙得對甲及A公司行使權利。
本票絕對與相對必要記載事項
| 事項 | 未記載之效果 | 法源依據 |
|---|
| 發票日 | 原則無效(但授權補充且善意取得者有效) | 票據法第11條、第120條 |
| 到期日 | 視為見票即付,票據仍有效 | 票據法第120條第2項 |
| 受款人 | 以執票人為受款人,票據仍有效 | 票據法第120條第3項 |
本題為105年考題,當時18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故需法定代理人同意。112年起民法成年年齡已下修為18歲,現行法下18歲已具完全行為能力,無須同意即可發票,但票據效力結論不變。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