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甲聲請執行債務人乙對第三人丙之債權,經法院核發執行命令,丙置之不理,亦未於法定期間聲明異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院所發為收取命令時,甲得聲請逕向丙為強制執行
B法院所發為移轉命令時,甲不得聲請逕向丙為強制執行
C法院所發為支付轉給命令時,甲得聲請逕向丙為強制執行
D無論法院所發為何種命令,甲為向丙為強制執行,僅得對丙另行取得執行名義後為之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收取命令與支付轉給命令得依強制執行法第119條第2項逕向第三人強制執行,並非所有命令皆須另行取得執行名義,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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