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際法院之特別分庭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際法院特別分庭裁判尚非終局,得上訴大法庭正確答案
B國際法院規約對特別分庭組成法官人數設有最少3名之限制
C就個案設立之特別分庭,法官得由當事國合意選任之
D國際法院設有簡易程序分庭以加速程序作業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的答案)。依國際法院規約第27條,特別分庭所為判決視同國際法院之判決,具終局性,無上訴制度。國際法院採一審終結,此為國際司法重要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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