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人甲授權我國人乙,以不超過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之價格,代理甲在高雄向在我國經商的日本人丙購買名畫;但乙卻以120萬元之價格購買。甲以乙逾越代理權限為由拒絕支付,丙遂向我國法院起訴請求乙負責。關於代理,因當事人未明示合意應適用之法律,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A德國法
B我國法正確答案
C日本法
D德國法或日本法
答案與詳解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17條,代理權授與之本人與相對人間法律關係,當事人未合意時,依代理行為地法。本案乙在高雄代購,行為地為我國,故適用我國法。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