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3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109年以前舊制)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1060單選題

有關國家不法行為所產生的國際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不法行為的補償,得以回復原狀、賠償或其他方式為之
B除非實際上不可能,回復原狀應重建不法行為未實施以前的狀態
C金錢賠償的範圍包括財務上可估算與國格受辱等非財務上的損害正確答案
D在必要情形下,必須承諾或保證不再重複該行為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國家責任的補救方式:回復原狀、金錢賠償、滿足(含保證不再犯);金錢賠償只處理可估算損害,非財務損害應以『滿足』處理。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草案第36條規定金錢賠償僅涵蓋『財務上可估算』的損害;國格受辱、尊嚴性等非物質損害屬第37條『滿足』的範疇(如正式道歉、承認錯誤)。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

考點:補救三方式考點:回復原狀優先考點:賠償vs滿足考點:保證不再犯
載入中…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