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際法上徵收外國人或公司財產之國際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地主國徵收外國公司財產給予之補償是否「適當」,得由徵收國片面規定或裁量
B地主國對於徵收之補償,在形式上必須符合「適時、合宜與有效」原則
C地主國得與被徵收公司所屬國明文約定排除「窮盡當地救濟」原則之適用
D「窮盡當地救濟」原則並非習慣國際法原則,除非兩國明文規定為行使外交保護要件,否則不應適用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窮盡當地救濟原則」是公認的「習慣國際法」。在國家行使外交保護權之前,受害外國人必須先窮盡地主國所有可用的法律救濟途徑,而非必須靠明文規定才適用,本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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