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訴訟法規定,有關人民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裁判違憲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聲請書應記載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違憲之情形,及所涉憲法條文或憲法上權利
B對於適用大法庭裁定見解之不利確定終局裁判,不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正確答案
C凡案件具憲法重要性,或為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者,憲法法庭得受理之
D聲請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6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B正確答案
人民對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包含適用大法庭裁定見解者),可於裁判送達後6個月內,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或裁判憲法審查。
為什麼答案是 B
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依《憲法訴訟法》第59條,人民對受不利之「確定終局裁判」認有違憲者即可聲請。大法庭裁定雖為法院統一見解之機制,但適用該見解的終局裁判,依然屬於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的客體,並無排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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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人民對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包含適用大法庭裁定見解者),可於裁判送達後6個月內,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或裁判憲法審查。
大法庭裁定統一法律見解,適用該見解的終局裁判當然可受憲法審查,選項 B 稱「不得聲請」明顯違背人民訴訟權保障與權利救濟意旨,故為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依《憲法訴訟法》第60條規定,聲請書應記載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違憲之情形,以及所涉憲法條文或憲法上權利,此為法定的程式要件。
B✓ 正確
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依《憲法訴訟法》第59條,人民對受不利之「確定終局裁判」認有違憲者即可聲請。大法庭裁定雖為法院統一見解之機制,但適用該見解的終局裁判,依然屬於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的客體,並無排除規定。
C✕
敘述正確。依《憲法訴訟法》第61條第1項規定,本節案件於具憲法重要性,或為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者,受理之。此為憲法法庭決定是否受理的實質要件。
D✕
敘述正確。依《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2項規定,人民聲請法規範或裁判憲法審查,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6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人民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要件 (憲法訴訟法)
| 審查項目 | 法定內容 | 相關法條 | 備註 |
|---|
| 聲請客體 | 不利確定終局裁判及其適用之法規範 | 第59條第1項 | 包含適用大法庭裁定見解之裁判 |
| 聲請期間 | 裁判送達後 6 個月內 (不變期間) | 第59條第2項 | 逾期不受理 |
| 受理要件 | 具憲法重要性、或為貫徹基本權利所必要 | 第61條第2項 | 憲法法庭之實質審查門檻 |
| 書狀應載 | 違憲情形、所涉憲法條文或權利 | 第60條 | 不合程式且不可補正者不受理 |
考生可能誤以為「大法庭裁定」是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內部的統一見解機制,位階特殊而無法挑戰。實際上,只要人民收到了「確定終局裁判」,不管該裁判適用了什麼見解(包含大法庭裁定),只要認為違憲,都可以向憲法法庭聲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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