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際法上禁反言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通常是指若因自身之行為致他方信賴並依循,即不得再為相反之主張致他方受損害正確答案
B在領土判決中常成為判斷領域主權歸屬的最重要因素
C國家元首於聯合國大會發表關於主權範圍之一次性聲明,他國得據以主張禁反言原則
D禁反言原則已成為習慣國際法原則
A正確答案
禁反言原則(estoppel)核心:自己的行為讓他方信賴並依循,就不能再反悔主張相反立場致他方受損。
為什麼答案是 A
完全正確。禁反言三要件:(1)一方之明確行為或陳述;(2)他方善意信賴並依循;(3)若容許反悔將致他方受損。這是國際法院(ICJ)在 Temple of Preah Vihear 案等判決反覆確認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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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禁反言原則(estoppel)核心:自己的行為讓他方信賴並依循,就不能再反悔主張相反立場致他方受損。
看到「信賴」「不得反於前言」就選 A,這就是禁反言的經典定義。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完全正確。禁反言三要件:(1)一方之明確行為或陳述;(2)他方善意信賴並依循;(3)若容許反悔將致他方受損。這是國際法院(ICJ)在 Temple of Preah Vihear 案等判決反覆確認的定義。
B✕ 陷阱
錯誤。領土爭端中判斷主權歸屬的「最重要因素」通常是有效管轄(effective control / effectivités)、條約、歷史權源等,禁反言只是「輔助」判斷因素,並非最重要。
C✕ 陷阱
錯誤。一次性聲明若要拘束該國,屬「單方行為原則」(unilateral acts),而非禁反言。禁反言須有他方「信賴並依循」之要件,單一聲明且他國尚未信賴行動,無法主張禁反言。
D✕ 陷阱
錯誤。禁反言在國際法上的地位有爭議,通說認為是「一般法律原則」(ICJ 規約第38條第1項c款),源自英美衡平法,尚未形成習慣國際法(缺乏普遍國家實踐與法之確信)。
B 把「輔助因素」講成「最重要因素」、D 把「一般法律原則」升格為「習慣國際法」、C 把「單方行為」誤植為「禁反言」。三個錯誤選項都在玩國際法法源與概念的層級混淆,務必辨明禁反言的三要件(行為、信賴、受損)缺一不可。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