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羅馬規約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國際刑事法院行使管轄權之條件?
A聯合國認證之人道組織向檢察官提交情勢正確答案
B締約國向檢察官提交本國情勢
C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依憲章第七章決議向檢察官提交情勢
D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依職權主動發動偵查
A正確答案
羅馬規約第13條明定ICC管轄權啟動三途徑:締約國提交、安理會提交、檢察官依職權,無人道組織提交一途。
為什麼答案是 A
羅馬規約未授權任何NGO或人道組織直接向檢察官提交情勢。人道組織至多提供資訊作為參考,不構成法定管轄啟動事由,故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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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羅馬規約第13條明定ICC管轄權啟動三途徑:締約國提交、安理會提交、檢察官依職權,無人道組織提交一途。
口訣「締安檢」三途徑—締約國、安理會、檢察官,非政府組織無權啟動管轄。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羅馬規約未授權任何NGO或人道組織直接向檢察官提交情勢。人道組織至多提供資訊作為參考,不構成法定管轄啟動事由,故為本題答案。
B✕
羅馬規約第13條(a)及第14條規定,締約國得將其認為已發生罪行之情勢提交檢察官,屬ICC管轄權啟動正式途徑之一。
C✕
羅馬規約第13條(b)明定,聯合國安理會依《聯合國憲章》第七章(對和平威脅之行動)作成決議,得向檢察官提交情勢,例如蘇丹達佛、利比亞案。
D✕
羅馬規約第13條(c)及第15條賦予檢察官依職權主動發動偵查之權(proprio motu),惟須經預審分庭授權,屬合法管轄啟動方式。
ICC 管轄權啟動三途徑(羅馬規約第13條)
| 途徑 | 法源 | 代表案例 | 是否須預審授權 |
|---|
| 締約國提交情勢 | 第13條(a)+第14條 | 烏干達、中非 | 否 |
| 安理會依憲章第七章提交 | 第13條(b) | 蘇丹達佛、利比亞 | 否 |
| 檢察官依職權偵查 | 第13條(c)+第15條 | 肯亞選後暴力 | 是 |
考生易受「聯合國認證之人道組織」字眼誤導,以為只要掛上聯合國就有提交權。實則羅馬規約僅授權安理會(非聯合國其他機構或NGO)提交情勢,人道組織至多為資訊提供者,不具法定啟動管轄權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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