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未成年人之人格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概括基本權之保障,屬具憲法位階之權利
B公權力措施涉及未成年人之人格權時,應以維護未成年人之最佳利益為依歸
C家事非訟程序中,為尊重未成年人之人格獨立與主體性,法院應踐行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之正當法律程序
D公權力措施涉及未成年人與父母意見不一致時,本於人格權之保障,概以未成年人意願為優先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未成年人之意願雖應受尊重,但僅為法院審酌「最佳利益」的參考因素之一。若其意願明顯不利於其身心發展,法院仍得為不同決定,並非「概以」其意願為優先。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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