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語言治療師兒童語言障礙學104 年第 1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是在設定治療目標時應考慮的準則?
A可教性(teachability)
B溝通效度(communicative effectiveness)
C個案構詞能力(client morphological ability)正確答案
D新型態表達舊功能(new forms express old functions)
C正確答案
設定語言治療目標的三大準則:可教性、溝通效度、新形式表達舊功能;構詞能力只是評估項目之一,非通用準則。
為什麼答案是 C
個案構詞能力屬於「評估結果」而非「設定目標的準則」。構詞只是語言次領域之一,不能作為通用準則。這是把評估項目偷換成目標設定原則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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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設定語言治療目標的三大準則:可教性、溝通效度、新形式表達舊功能;構詞能力只是評估項目之一,非通用準則。
口訣:可教、有效、舊功能新形式。看到單一語言能力(如構詞)就是陷阱。
逐選項分析
A✕
可教性 (teachability) 是 Fey (1986) 提出設定語言治療目標的核心準則之一,指該目標在個案當前發展水準下是否可被教導成功。
B✕
溝通效度 (communicative effectiveness) 指目標是否能提升個案日常溝通效能,是選擇治療目標的重要指標,確保訓練具功能性。
C✓ 正確
個案構詞能力屬於「評估結果」而非「設定目標的準則」。構詞只是語言次領域之一,不能作為通用準則。這是把評估項目偷換成目標設定原則的陷阱。
D✕
新形式表達舊功能 (new forms express old functions) 是 Fey 提出的治療目標設定原則,先用個案已會的功能搭配新語言形式,降低學習負擔。
Fey (1986) 語言治療目標設定三大準則
| 準則 | 英文 | 核心意涵 | 實務應用 |
|---|
| 可教性 | Teachability | 目標在當前發展水準是否可教會 | 參照發展順序選擇 |
| 溝通效度 | Communicative Effectiveness | 能否提升實際溝通功能 | 生活情境可用 |
| 新形式表達舊功能 | New forms express old functions | 用熟悉功能帶新形式 | 降低認知負擔 |
C 選項把「評估個案時檢視的能力項目」偷換成「設定目標的準則」。構詞能力是評估結果,用來決定要不要教構詞,但它本身不是通用的目標設定準則。考生若不熟 Fey 三原則易被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