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下稱 A 公司)投保傷害保險,並以乙為其死亡時之受益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A 公司於甲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B甲故意自殺,或因犯罪行為,所致傷害、失能或死亡,A 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C乙故意傷害甲未遂時,甲得撤銷其受益權利
D乙故意傷害甲者,A 公司不負保險金給付之責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時,僅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保險公司仍須給付保險金給被保險人或其遺產,不得因此免責。
為什麼答案是 D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保險法第134條第1項,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僅該受益人「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喪失受益權)。保險公司仍須給付保險金(由被保險人受領或作為其遺產),不能因此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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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時,僅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保險公司仍須給付保險金給被保險人或其遺產,不得因此免責。
看到「受益人故意傷害」,秒記「剝奪受益權,但保險公司仍要賠」。保險公司只有在「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時才能免責。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依保險法第131條規定,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B✕
敘述正確。依保險法第133條規定,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因犯罪行為所致傷害、失能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以防範道德危險。
C✕
敘述正確。依保險法第134條第2項規定,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未遂時,被保險人得撤銷其受益權利。
D✓ 正確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保險法第134條第1項,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僅該受益人「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喪失受益權)。保險公司仍須給付保險金(由被保險人受領或作為其遺產),不能因此免責。
傷害保險之故意行為與法律效果
| 行為人 | 行為狀態 | 法律效果 | 保險公司是否理賠 |
|---|
| 被保險人 | 故意自殺 / 犯罪行為 | 保險人免責 | 否 (不予理賠) |
| 受益人 | 故意傷害被保險人 (既遂) | 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 是 (賠給被保險人或其遺產) |
| 受益人 | 故意傷害被保險人 (未遂) | 被保險人得撤銷其受益權 | 是 (依原約定或撤銷後狀態給付) |
考生常將「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與「保險公司免責」混為一談。保險法為保護被保險人,只有在「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才免責;若僅是「受益人」故意,保險公司仍須理賠,只是不賠給該名壞心受益人。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