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甲訴請債務人乙將 A 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自己,獲勝訴判決確定後,持該判決聲請執行法院對乙為強制執行,請求乙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關於執行法院之處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未撤回強制執行之聲請時,應裁定駁回正確答案
B發執行命令,命乙向地政機關辦理及賠償甲代為預納之執行費用
C發執行命令,命甲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並命乙賠償甲代為預納之執行費用
D函請地政機關依確定判決辦理,並命乙賠償甲代為預納之執行費用
答案與詳解
依強制執行法第130條,命債務人為一定意思表示之判決確定後,視為自確定時債務人已為意思表示,債權人得自行持判決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無聲請強制執行之必要。債權人未撤回者,執行法院應以聲請不合法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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