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醫藥分業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恰當?
A醫師在醫療急迫情形或無藥事人員執業的偏鄉地區,可以調劑藥品
B醫藥分業是醫師專司診斷、鑑別診斷、處置、治療及開立處方箋,而不調劑
C藥事人員調劑應符合優良藥品調劑作業規範,以提供專業藥事調劑服務
D醫師法中之「交付藥劑」,與藥事法中之「調劑」應等同視之,為醫師調劑權之法源依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即本題答案)。醫師法之「交付藥劑」與藥事法之「調劑」法律概念不同,不可等同視之。醫師調劑權須依藥事法第102條特定情形方可行使,非以「交付藥劑」為法源。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