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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0867單選題

關於一國數法之發生原因與解決方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條之規定,僅在於解決因國內存在複數法域而產生之一國數法問題
B以間接指定原則與關係最切原則定其應適用之法律正確答案
C依當事人之住所地法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D依當事人之居所地法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涉民法第5條處理「一國數法」問題,採「間接指定原則」(依該國管轄規定)與「關係最切原則」(無規定時依關係最切地),已廢除舊法的住所地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B

完全正確。涉民法第5條明定,先依該國關於管轄之規定(間接指定原則),若無規定,則依與當事人關係最切之法律(關係最切原則)。

考點:一國數法種類考點:一國數法解決原則考點:舊法陷阱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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