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屬相當於訴願程序之制度?
A義務人不服具有處分性質之行政執行命令所提起之聲明異議程序
B會計師不服懲戒處分所提起之覆審程序
C律師不服懲戒處分所提起之覆審程序正確答案
D公務人員不服年終考績丙等所提起之復審程序
C正確答案
律師懲戒覆審相當於法院終審裁判(釋字378號),非訴願程序;其餘三者皆相當於訴願。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釋字第378號解釋,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相當於最高法院之職業法庭,其決議為終審裁判,非訴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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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律師懲戒覆審相當於法院終審裁判(釋字378號),非訴願程序;其餘三者皆相當於訴願。
看到「律師懲戒」直接聯想釋字378號「職業法庭與終審裁判」,秒選非訴願程序!
逐選項分析
A✕
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若執行命令具行政處分性質,實務見解認其相當於訴願程序。
B✕
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覆審決定,實務與學理均認其相當於訴願決定,得續提行政訴訟。
C✓ 正確
依釋字第378號解釋,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相當於最高法院之職業法庭,其決議為終審裁判,非訴願程序。
D✕
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審程序,由保訓會管轄,性質上相當於訴願程序,不服可提行政訴訟。
各專業懲戒與救濟程序性質對照表
| 職業/身分 | 救濟程序 | 程序性質 | 後續救濟 |
|---|
| 律師 | 懲戒覆審 | 法院終審裁判(釋字378) | 不得再爭訟 |
| 會計師 | 懲戒覆審 | 相當於訴願 | 行政訴訟 |
| 公務人員 | 復審 | 相當於訴願 | 行政訴訟 |
| 行政執行義務人 | 聲明異議(具處分性質) | 相當於訴願 | 行政訴訟 |
考生易將各專門職業的「懲戒覆審」混為一談。律師因具有在野法曹及司法自治特性,其懲戒覆審被大法官認定為「法院終審裁判」,與會計師等一般行政懲戒(相當於訴願)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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