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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類科共用卷
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0873單選題

我國法院實務上運用不便利法庭原則(Forum Non-Conveniens)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官可職權適用不便利法庭原則
B將不便利法庭原則當成國際管轄權之判斷標準
C必須被告提出法院是一個不便利的法庭正確答案
D如果認為可適用不便利法庭原則,法官即駁回原告之訴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不便利法庭原則屬國際管轄權之職權調查事項,不以被告抗辯為必要,實務上用以判斷並駁回起訴。

為什麼答案是 C

國際管轄權為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故不便利法庭原則之適用不以被告提出抗辯為必要,本選項敘述錯誤。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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