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558號解釋意旨,中華民國國民具備下列何項要件者,不得禁止入境?
A在臺灣地區出生
B在臺灣地區置產
C父母均為中華民國國籍
D在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釋字558號:國民若在台設有住所並有戶籍,享有居住遷徙自由,不得禁止入境。
為什麼答案是 D
釋字558號明揭:國民在台設有住所而有戶籍者,得隨時返國,無待許可,國家不得禁止入境。此為憲法第10條居住遷徙自由的核心保障。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558號:國民若在台設有住所並有戶籍,享有居住遷徙自由,不得禁止入境。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出生地在台灣不是釋字558號的判準。有些人雖在台出生但未設戶籍(如海外僑民後代),仍可能被管制入境。
B✕
置產屬財產關係,與人民居住遷徙自由的核心無關,釋字558號並未以此為標準。
C✕ 陷阱
父母國籍決定子女「是否為國民」,但未必代表本人在台有生活根據地。釋字558號重點在「實質生活連結」,而非血統。
D✓ 正確
釋字558號明揭:國民在台設有住所而有戶籍者,得隨時返國,無待許可,國家不得禁止入境。此為憲法第10條居住遷徙自由的核心保障。
釋字558號重點整理
| 身分類型 | 入境是否需許可 | 憲法依據 |
|---|
| 國民+在台有住所有戶籍 | 不得禁止、無待許可 | 憲§10 遷徙自由 |
| 國民但無戶籍(如僑民) | 得依法律管制 | 國安考量 |
| 非國民(外國人) | 原則需許可 | 主權裁量 |
考生易誤選 A 或 C,以為「出生在台」或「父母為國民」就自動享有入境權。釋字558號的關鍵是「實質生活連結」——住所+戶籍雙要件,不是血統或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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