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屬憲法居住及遷徙自由之保障範圍?
A人民有設定住、居所之自由
B國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包括入出國境之自由
C人民有於其居住處所營私人生活不受干預之自由
D外國人進入國境之自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居住遷徙自由保障本國人入出境,外國人無入境自由的憲法保障。
為什麼答案是 D
釋字558號指出遷徙自由僅保障「國民」入出國境,外國人無憲法上入境自由,國家得依主權管制,屬立法形成範圍。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居住遷徙自由保障本國人入出境,外國人無入境自由的憲法保障。
看到「外國人入境」直接選,這是國家主權範疇,非人權保障。
逐選項分析
A✕
設定住居所自由是居住自由核心,釋字443號明白肯認,屬憲法第10條保障範圍。
B✕
國民任意移居、旅行及入出國境自由,為遷徙自由典型內涵,釋字454、558號均肯認。
C✕ 陷阱
於居住處所營私人生活不受干預,屬居住自由的延伸保障(釋字535號巡查案肯認),仍在第10條範圍內。易誤認為隱私權而排除。
D✓ 正確
釋字558號指出遷徙自由僅保障「國民」入出國境,外國人無憲法上入境自由,國家得依主權管制,屬立法形成範圍。
憲法第10條居住遷徙自由保障範圍
| 類型 | 內涵 | 主體 | 釋字依據 |
|---|
| 居住自由 | 設定住居所、居住安寧不受干預 | 人民(含外國人) | 443、535 |
| 遷徙自由(國內) | 任意移居、旅行 | 人民 | 454 |
| 遷徙自由(國外) | 入出國境自由 | 僅限國民 | 558 |
| 外國人入境 | 非憲法保障,屬國家主權 | — | 558反面解釋 |
居住遷徙自由最常被誤解的就是「誰能主張」這件事。本國人享有完整的入出境自由,政府不能隨意禁止你出國或回國,這是憲法第10條直接保障的權利。但外國人想入境台灣,則完全是另一回事——這涉及國家主權和移民政策,政府有完全的裁量空間決定誰能進來,不是憲法人權保障的範圍。判斷關鍵在於:只要題目出現「外國人入境」,就要立刻想到這不是憲法第10條保護的對象。至於選擇住哪裡、居住安寧不被干擾,這些才是本國人和外國人都能主張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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