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3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109年以前舊制)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1172單選題

我國人甲育有子女丙、丁二人。丁取得A國國籍,常住於A國。甲於民國95年死亡後,丙否認丁有繼承權,並在我國單獨辦理繼承登記。丁於民國110年提起繼承回復訴訟,合併請求確認繼承權存在。丙抗辯繼承回復請求權已經罹於時效,且依A國法,A國國民不得繼承其他國家國民之遺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丁之繼承權是否存在,以被繼承人甲死亡時之本國法即我國法為準據法正確答案
B繼承回復請求權是否罹於時效,屬於程序法事項,應適用法院地法即我國法
C丁為A國人且常住A國,應適用A國法,丁不得為甲之遺產繼承人
D丁之請求具有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性質,應適用物權之準據法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涉外繼承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8條,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本題為我國法。

為什麼答案是 A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8條明定: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甲為我國人,故以我國法為準據法判斷丁是否有繼承權,正確。

考點:繼承準據法考點:時效性質考點:連結因素錯置考點:請求權性質
載入中…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