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引渡之國際法規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論本國人或外國人均可被引渡,但國際法允許各國立法規定拒絕引渡本國人
B政治犯原則上不引渡,但對政治犯之認定,受引渡請求國有片面與終局決定權
C甲國派遣特工至乙國領土內將人犯綁架秘送回甲國,甲國法院對該人犯即無權審理正確答案
D除有雙邊條約外,國家之間並無引渡罪犯之義務,惟亦有可能透過多邊條約規定締約國間有引渡義務者,如1948年之危害種族罪公約
C正確答案
引渡規則考點:本國人不引渡、政治犯由被請求國認定、非法綁架不影響法院管轄權、引渡義務源自條約。
為什麼答案是 C
國際法上有「非法逮捕不影響管轄權」原則。甲國特工跨境綁架雖侵犯乙國主權而須負國家責任,但甲國法院對該人犯仍有審判權。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引渡規則考點:本國人不引渡、政治犯由被請求國認定、非法綁架不影響法院管轄權、引渡義務源自條約。
看到「綁架即無權審理」直接選!國際法上「非法逮捕不影響管轄權」,法院仍可審判,僅生國家責任。
逐選項分析
A✕
國際法未禁止引渡本國人,但允許各國依國內法(如我國引渡法)拒絕引渡本國國民,此為各國常見實踐。
B✕
政治犯不引渡為國際慣例,而是否屬於政治犯,由「被請求國」(受請求國)依其國內法與事實認定,具終局決定權。
C✓ 正確
國際法上有「非法逮捕不影響管轄權」原則。甲國特工跨境綁架雖侵犯乙國主權而須負國家責任,但甲國法院對該人犯仍有審判權。
D✕
國家間無一般性引渡義務,須依雙邊或多邊條約(如危害種族罪公約中的「或引渡或起訴」條款)始生引渡義務。
引渡核心原則與例外
| 原則/概念 | 內容說明 | 決定權/管轄權 |
|---|
| 本國人不引渡 | 各國得依國內法拒絕引渡本國國民 | 被請求國 |
| 政治犯不引渡 | 純政治犯不予引渡,但恐怖主義等除外 | 被請求國終局認定 |
| 雙重處罰原則 | 該行為在請求國與被請求國均構成犯罪 | 兩國法律比對 |
| 非法逮捕不影響管轄 | 跨境綁架不剝奪法院審判權,僅生國家責任 | 甲國法院仍有管轄權 |
考生易將「國家責任」與「法院管轄權」混淆。跨境綁架確實違反國際法,但違法的是「逮捕手段」,這會引發國家間的賠償責任,卻不會讓甲國法院「無權審理」該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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