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際法院得受理之案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安全理事會有權向國際法院提出諮詢意見案
B個人亦得以規約締約國違反條約為由,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正確答案
C提起訴訟之國家,必須對爭端在法律上有權利或利益
D爭端當事國皆同意接受管轄時,國際法院得受理該訴訟
B正確答案
國際法院僅受理國家間訴訟,個人無訴訟當事人資格。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國際法院規約第34條第1項,「只有國家」得為國際法院訴訟當事國,個人、國際組織、NGO 均無當事人資格,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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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際法院僅受理國家間訴訟,個人無訴訟當事人資格。
看到「個人向國際法院提訴訟」直接選,ICJ 只收國家!
逐選項分析
A✕
依聯合國憲章第96條,安理會及大會均得就任何法律問題請求國際法院發表諮詢意見,敘述正確。
B✓ 正確
依國際法院規約第34條第1項,「只有國家」得為國際法院訴訟當事國,個人、國際組織、NGO 均無當事人資格,此為本題答案。
C✕
起訴國須對爭端具法律上權利或利益(legal interest),此為訴訟要件,如 South West Africa 案確立之原則,敘述正確。
D✕
國際法院管轄以「同意原則」為基礎,當事國皆同意接受管轄即取得管轄權(規約第36條),敘述正確。
國際法院 (ICJ) 管轄權核心
| 項目 | 訴訟管轄 | 諮詢管轄 |
|---|
| 當事人 | 僅限國家 | 聯合國機關、專門機構 |
| 依據 | 規約第34、36條 | 憲章第96條 |
| 效力 | 對當事國有拘束力 | 原則上無拘束力 |
B 選項看似合理(締約國違反條約),但偷換了「當事人資格」——國際法院只收國家間訴訟,個人即使權益受損也不能直接向 ICJ 提訴,須透過本國行使外交保護。勿與歐洲人權法院或投資仲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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