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制定之自治條例,發生與憲法有無牴觸之爭議者,行政院如何處理?
A行政院並無憲法解釋權,僅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以宣告該自治條例無效
B行政院得依據職權逕行修改該自治條例
C行政院得依據職權將該自治條例移請立法院審查
D行政院得依據職權函告該自治條例無效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地方制度法第43條第1項,直轄市法規與憲法、法律牴觸者無效;由行政院予以函告。這是行政院對地方自治立法的合憲性監督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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