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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0940單選題

下列關於勞動基準法第11條雇主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事由之敘述,何者正確?

A勞工連續考績乙等,已違反工作規則明確,可逕予資遣
B餐廳業主因受疫情影響無法繼續營業,經辦理歇業後,可資遣勞工正確答案
C公司基於經營策略考量,裁撤業務部門後,如工作規則有明定,可資遣員工
D勞工因職災經治療終止後,因其後遺症無法勝任其原來所擔任工作,如經三個月調適,確無法勝任時,可逕予資遣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勞基法第11條列舉5款資遣事由,歇業、虧損、業務緊縮等屬之;B選項歇業符合第1款。

為什麼答案是 B

歇業屬勞基法§11第1款明文資遣事由,雇主歇業後預告終止契約並發給資遣費,完全合法。疫情影響歇業是近年實務常見案例。

考點:解僱最後手段性考點:歇業資遣考點:業務性質變更考點:職災勞工保護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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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