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07 年第 23 題單選題
市地重劃地區範圍內,供公共使用之十項用地以外的公共設施用地,若要列為共同負擔,應經何種程序方得為之?
A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
B經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同意
C經重劃區全體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正確答案
D經重劃區半數以上之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C正確答案
十項以外公共設施用地列為共同負擔,依法必須經重劃區「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十項以外之公共設施用地,除經重劃區「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外,不得列為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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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十項以外公共設施用地列為共同負擔,依法必須經重劃區「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秒解技巧:十項法定免同意,十項以外要「全體」同意才能共同負擔。看到「以外」直接找「全體」。
逐選項分析
A✕
法規並未規定十項以外公共設施用地列為共同負擔需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此選項為干擾項。
B✕
法規並未規定需經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同意。地方政府同意通常出現在其他重劃程序,而非此處的共同負擔要件。
C✓ 正確
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十項以外之公共設施用地,除經重劃區「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外,不得列為共同負擔。
D✕ 陷阱
半數以上同意通常適用於「自辦市地重劃」的發起門檻(人數與面積雙半數),而非十項以外用地列為共同負擔的條件,極易混淆。
市地重劃公共設施用地共同負擔比較
| 用地類別 | 包含項目 | 共同負擔條件 |
|---|
| 十項法定用地 | 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小、國中、停車場、零售市場 | 依法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比例共同負擔 |
| 十項以外用地 | 上述十項以外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 | 除經重劃區「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外,不得列為共同負擔 |
考生常將「十項法定用地」(直接共同負擔)與「十項以外用地」的條件混淆,或誤記成其他重劃程序的「半數以上」同意門檻。請牢記十項以外必須「全體同意」才能列為共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