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關務身障土地法大意1071單選題

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6 項規定:「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共有人未申請調處分割逕向司法機關起訴者,司法機關應以程序違法為理由不予受理
B共有人未申請調處分割逕向司法機關起訴者,司法機關仍應受理,但已違反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6 項規定而得處以罰鍰
C共有人得不經調處分割程序逕向司法機關起訴正確答案
D調處分割成立後得作為強制執行法第 4 條所規定之執行名義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6項的調處程序並非強制前置程序,共有人可直接訴請法院分割共有物。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調處僅為紛爭解決的選擇途徑之一,共有人依民法第823條本有裁判分割請求權,得不經調處直接訴請法院分割。

考點:調處非強制考點:無罰鍰依據考點:裁判分割請求權考點:非執行名義
載入中…

土地法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土地法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