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9款所定有關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藥害救濟。依司法院釋字第767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將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完全排除於得申請藥害救濟範圍之外,與比例原則無違
B「常見」、「可預期」之意義,於個案中經由適當組成之機構依其專業知識加以認定及判斷,司法不再予以審查正確答案
C所謂「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雖屬不確定法律概念,但依據一般人民日常生活與語言經驗,尚非難以理解,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D藥害救濟之給付對象、要件及不予救濟範圍之事項,屬社會政策立法,立法者自得斟酌國家財力、資源之有效運用及其他實際狀況,為妥適規定,享有較大之裁量空間
B正確答案
釋字767號:藥害救濟法排除常見且可預期不良反應合憲,但法院仍可審查認定。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釋字767號雖肯認由專業機構認定「常見」「可預期」,但並未排除司法審查。法院仍可就該認定是否合法、合理進行審查,這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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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767號:藥害救濟法排除常見且可預期不良反應合憲,但法院仍可審查認定。
看到「司法不再審查」「完全不得審查」幾乎都是陷阱選項,司法審查權不會被完全排除。
逐選項分析
A✕
釋字767號認定此排除規定為合理手段,與比例原則無違,屬合憲。此敘述正確,非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
B✓ 正確
錯誤!釋字767號雖肯認由專業機構認定「常見」「可預期」,但並未排除司法審查。法院仍可就該認定是否合法、合理進行審查,這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
C✕
釋字767號明確指出「常見且可預期」雖為不確定法律概念,但依一般人民日常經驗可理解,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敘述正確。
D✕
藥害救濟屬社會福利立法,立法者就給付對象、要件享有較大形成空間,可斟酌國家財力。此為釋字767號明文肯認,敘述正確。
釋字767號重點整理
| 爭點 | 解釋結論 | 審查標準 | 理由 |
|---|
| 法律明確性 | 合憲 | 一般人民可理解 | 日常語言經驗可判斷 |
| 比例原則 | 合憲 | 寬鬆審查 | 社會政策立法裁量大 |
| 平等原則 | 合憲 | 合理關聯 | 資源有效分配 |
| 司法審查 | 不排除 | — | 專業認定仍受司法監督 |
B 選項前半段「由專業機構認定」是對的,但尾巴偷加「司法不再予以審查」就是陷阱。大法官從未說司法審查權被完全排除——專業判斷仍受司法監督是行政法基本原則,考生看到「司法不審查」應立刻警覺。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