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所保護被跟追人之自由權利,不包括下列何者?
A行動自由
B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
C新聞採訪自由正確答案
D個人資料之自主權
C正確答案
釋字689號明定社維法跟追條款保護被跟追人之行動自由、身體權與隱私權;新聞採訪自由屬跟追者之權利。
為什麼答案是 C
新聞採訪自由是跟追者(如新聞記者)可能主張的憲法權利,並非「被跟追人」受保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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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689號明定社維法跟追條款保護被跟追人之行動自由、身體權與隱私權;新聞採訪自由屬跟追者之權利。
審題關鍵在「被跟追人」。新聞採訪自由是記者(跟追者)主張的權利,並非被跟追人受保護的法益,秒選C。
逐選項分析
A✕
釋字689號明文指出,跟追行為會干擾被跟追人之行動自由,屬該條款保護之核心法益。
B✕
釋字689號肯認跟追行為可能造成被跟追人心理恐懼,屬保護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
C✓ 正確
新聞採訪自由是跟追者(如新聞記者)可能主張的憲法權利,並非「被跟追人」受保護的權利。
D✕
釋字689號將個人資料自主權(隱私權)列為保護法益,確保個人生活安寧不受無理侵擾。
釋字第689號解釋:社維法跟追條款保護法益
| 權利主體 | 受保護之權利/法益 | 說明 |
|---|
| 被跟追人 | 行動自由 | 免於行動受跟追干擾與限制 |
| 被跟追人 | 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 | 免於因跟追產生心理恐懼或身心傷害 |
| 被跟追人 | 個人資料之自主權(隱私權) | 保障生活安寧與個人資訊控制權 |
| 跟追者(如記者) | 新聞採訪自由 | 屬跟追者主張之權利,須與被跟追人權利權衡 |
題目詢問的是「被跟追人」受保護的權利,選項C卻混入「跟追者」(如新聞記者)所主張的新聞採訪自由。若未看清權利主體,極易誤以為新聞自由也是本條保護的對象而選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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