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法官審理個案時,縱認下列何種命令違憲,亦不得逕行拒絕適用?
A正確答案
緊急命令具有法律位階效力,法官僅能聲請釋憲,不能像審查命令一樣逕行拒絕適用。
為什麼答案是 A
緊急命令由總統發布、效力等同法律,法官認為違憲時仍不得逕行拒絕適用,須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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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緊急命令具有法律位階效力,法官僅能聲請釋憲,不能像審查命令一樣逕行拒絕適用。
緊急命令=準法律位階,法官無法違憲審查權逕自排除,只能聲請大法官解釋。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緊急命令由總統發布、效力等同法律,法官認為違憲時仍不得逕行拒絕適用,須聲請釋憲。
B✕ 陷阱
法規命令屬命令位階,法院依法有權審查其合法性、違憲違法者可拒絕適用。
C✕
職權命令效力更低於法規命令,法院當然得逕行審查並拒絕適用違法違憲者。
D✕
行政規則僅拘束機關內部,效力最低,法院審理案件時本可不受其拘束。
命令位階與法院審查權對照
| 命令類型 | 法位階 | 法官審查權 |
|---|
| 緊急命令 | 等同法律 | 不得逕行拒絕適用,須聲請釋憲 |
| 法規命令 | 低於法律 | 可審查並拒絕適用違法違憲者 |
| 職權命令 | 低於法規命令 | 可審查並拒絕適用 |
| 行政規則 | 效力最低 | 僅內部拘束,法院不受拘束 |
考生易誤以為所有「命令」法官都能逕行審查拒絕適用,忽略緊急命令因效力等同法律,屬於法官無權逕行排除的特殊類型,須循釋憲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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