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際法之禁止酷刑(torture),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酷刑加害人得以奉上級之命為由免除其責正確答案
B為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認定屬絕對法(jus cogens)
C酷刑包括使被害人承受精神或肉體上之痛苦
D國家有禁止酷刑之義務
A正確答案
禁止酷刑屬國際絕對法(jus cogens),加害人不得以「奉上級命令」免責。
逐選項解析
A酷刑加害人得以奉上級之命為由免除其責上級命令不免責✓ 正確
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依禁止酷刑公約第2條第3項及紐倫堡原則,上級命令不得作為酷刑之免責事由,加害人仍須負個人刑事責任。
B為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認定屬絕對法(jus cogens)jus cogens✕ 錯誤
正確。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CTY)在 Furundžija 案(1998)明確認定禁止酷刑已具絕對法(jus cogens)地位,任何國家不得以國內法或條約加以排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