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甲男與 A 國人乙女在 A 國結婚,婚後二人住在 B 國。乙女名下無財產,而以甲男名義在 A 國購置不動產投資,投資所得則匯往 B 國之甲男帳戶。甲男外遇後,乙女堅持要離婚,並對甲男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關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問題,我國法院應適用何國法律?
A原則適用夫妻共同住所地之 B 國法正確答案
B本案事涉公益,應直接適用我國法
C適用不動產所在地之 A 國法
D依各該夫妻財產之所在地法
答案與詳解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夫妻無約定且無共同本國法時,依共同住所地法。甲男(我國人)、乙女(A國人)無共同本國法,但共同住所在B國,故適用B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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