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國人甲男與乙女結婚,因感情不睦而協議離婚。數年後,甲、乙均歸化為我國人,甲主張二人先前之協議離婚無效,乃於我國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發生離婚訟爭之時,二人均為我國人,故其協議離婚,應以我國法為準據法正確答案
B甲、乙發生離婚訟爭之時,二人均為我國人,故其裁判離婚,應以我國法為準據法
C甲、乙之協議離婚雖為裁判離婚之前提要件,然而本題毋須特別關注先決問題(又稱附隨問題)之準據法
D甲、乙之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毋須適用同一之準據法
答案與詳解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0條,協議離婚之準據法應依「協議時」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甲乙協議離婚時均為A國人,故應適用A國法,而非我國法。本選項時點錯置,為本題應選的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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