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公眾使用之公物其必要條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A公權力機關具有所有權正確答案
B具備公權力機關管領之條件
C供不特定多數人使用
D事實上提供公用
A正確答案
公物要件不要求公權力機關有所有權,只要能管領+供公用即可。
為什麼答案是 A
公物不以國家或公權力機關擁有「所有權」為必要。例如私有土地經徵用、設定地上權或協議提供作公用道路,仍為公物。這是本題要選的「非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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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物要件不要求公權力機關有所有權,只要能管領+供公用即可。
關鍵字:公物≠公有財產。國家「不必」是所有權人,只要能管領使用即成立公物。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公物不以國家或公權力機關擁有「所有權」為必要。例如私有土地經徵用、設定地上權或協議提供作公用道路,仍為公物。這是本題要選的「非必要條件」。
B✕
公物必須由公權力機關具備管領力(事實上支配、維護、管理的能力),否則無從發揮公用目的,屬必要條件。
C✕
「供公眾使用之公物」本質即供不特定多數人使用(如道路、公園),此為公共用物的定義核心,屬必要條件。
D✕
公物須事實上已提供公用(踐行公用啟用),未開放使用則仍非公物,此為必要條件。
公物成立要件
| 要件 | 內容 | 是否必要 |
|---|
| 管領力 | 公權力機關能事實支配管理 | ✅ 必要 |
| 公用目的 | 供不特定多數人使用 | ✅ 必要 |
| 提供公用 | 事實上已啟用公用 | ✅ 必要 |
| 所有權 | 機關擁有所有權 | ❌ 非必要 |
考生容易直覺認為「公物=國家所有」,誤把所有權當必要條件。其實行政法上公物重點在「管領力+公用目的」,私有地經徵收、協議或設定負擔後也能成為公物,所有權歸屬並非核心。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