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前段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司法院大法官認為10年之限制規定仍屬合憲之理由,下列何者不屬之?
A因公務人員經國家任用後發生忠誠義務,其職務之行使,應積極考量國家整體利益
B此係考量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對自由民主憲政體制認識之差異,所為之合理差別對待
C為使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於擔任公務人員時,能普遍去除長官對其所行使公權力資格之疑慮正確答案
D鑒於兩岸目前仍處於分治與對立之狀態,為維護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限制之目的應屬合理正當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