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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04 年第 43 題單選題考點:戰俘待遇考點:焦土政策例外

下列何者關於國際人道法之論述為錯誤?

A戰俘脫逃為符合軍事榮譽與愛國勇氣的行為,故對脫逃不成者,只能受紀律性處罰
B交戰國不得為抵抗敵國侵略而採取焦土政策正確答案
C交戰國應尊重中立國的領土,武裝部隊不得穿越中立國,不能在中立國內招募部隊,不能在中立國內使用軍事用途的通訊設施
D交戰國禁止使用容易引起過分傷害和不必要痛苦性質的武器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國際人道法原則上禁止破壞平民生存物資,但為抵抗侵略,防禦國在「本國領土內」基於絕對軍事必要,得例外採取焦土政策。

逐選項解析

A戰俘脫逃為符合軍事榮譽與愛國勇氣的行為,故對脫逃不成者,只能受紀律性處罰戰俘待遇✕ 錯誤
依《日內瓦第三公約》,戰俘脫逃被視為符合軍人榮譽的正當行為。若脫逃失敗被捕,僅能對其施以「紀律性處罰」(如禁閉),不得處以刑事處罰。
B交戰國不得為抵抗敵國侵略而採取焦土政策焦土政策例外✓ 正確
本題為反向題,此選項敘述錯誤。依《第一附加議定書》第54條,雖然原則上禁止破壞平民生存物資,但防禦國在「自己控制的本國領土內」,為抵抗侵略且基於絕對軍事必要時,可例外採取焦土政策。
C交戰國應尊重中立國的領土,武裝部隊不得穿越中立國,不能在中立國內招募部隊,不能在中立國內使用軍事用途的通訊設施✕ 錯誤
D交戰國禁止使用容易引起過分傷害和不必要痛苦性質的武器✕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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