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監察院之職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監察委員不得對民意代表行使彈劾權正確答案
B監察委員之彈劾權所追究者僅止於「政治責任」,不包括「法律責任」
C監察委員之彈劾權與糾舉權均以「事件」為對象,糾正權則係以「人」為對象
D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4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A正確答案
監察院彈劾與糾舉對「人」(公務員,不含民代),糾正對「事」(機關設施);審計長須於決算提出後3個月內完成審核。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依司法院釋字第14號解釋,監察院之彈劾權對象為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不適用於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及地方議會議員等民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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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監察院彈劾與糾舉對「人」(公務員,不含民代),糾正對「事」(機關設施);審計長須於決算提出後3個月內完成審核。
看到「民意代表」秒選不得彈劾(釋字第14號);糾舉彈劾對「人」,糾正對「事」;審計長審核決算是「3個月」非4個月。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依司法院釋字第14號解釋,監察院之彈劾權對象為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不適用於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及地方議會議員等民意代表。
B✕
錯誤。彈劾權追究的是公務員的「法律責任」(即行政上的懲戒責任),而非政治責任。政治責任通常由民意機關或透過選舉由選民來追究。
C✕ 陷阱
錯誤。彈劾權與糾舉權是以「人」(違法失職之公務員)為對象;糾正權則是以「事」(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之工作及設施有違法或失職)為對象。選項敘述完全顛倒。
D✕ 陷阱
錯誤。依憲法第105條規定,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3個月內」(非4個月),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監察院核心職權比較
| 職權名稱 | 對象 | 發動條件 | 後續處理機關 |
|---|
| 彈劾權 | 人(公務員,不含民代) | 違法或失職 | 移送懲戒法院 |
| 糾舉權 | 人(公務員,不含民代) | 違法或失職(須急速處分) | 移送長官或主管機關 |
| 糾正權 | 事(行政機關工作與設施) | 重大違法或失職 | 移送行政院或有關部會 |
| 審計權 | 財務(政府決算) | 行政院提出決算後3個月內 | 提報立法院 |
監察權最核心的判斷是「對人還是對事」:彈劾和糾舉都針對公務員個人違失,糾正則針對機關整體業務缺失。考選部常設計「彈劾機關」或「糾正公務員」這類主客體錯置的選項,只要記住「人的問題用彈劾糾舉,事的問題用糾正」就能秒殺。另一個常考陷阱是審計長提出決算審核報告的法定期限—正確答案是「3個月內」,選項會出現4個月、6個月來混淆,這數字要背熟,因為決算監督時效性是憲法設計的關鍵。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