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112 年 12 月修正之《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請問下列何者正確? 甲、資優學生或其家長可依據學習需求與意願,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 乙、資優學生申請免修,需經過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丙、資優學生申請加速或跳級,需經鑑輔會審查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丁、國小學生專長之學習科目縮短或免修其就讀教育階段之修業年限二年為原則。
A甲乙正確答案
B乙丙
C甲丁
D丙丁
答案與詳解
甲、乙敘述正確。甲符合第6條第1款由學生或法定代理人申請之規定;乙符合第6條第4款第2目免修應經學校特推會審查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之規定。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