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護理師產兒科護理學112 年第 10 題單選題
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對婦女妊娠期體重增加之建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孕前身體質量指數(BMI)<18.5的孕婦,總體重增加應控制在7~11公斤
B孕前身體質量指數(BMI)18.5~24.9的孕婦,總體重增加需11.5~16公斤正確答案
C雙胞胎孕婦之建議增加總體重量為單胞胎之2倍
D孕前身體質量指數(BMI)正常的孕婦,第二、三妊娠期體重宜增加0.3公斤/週
B正確答案
國健署建議孕前BMI 18.5~24.9 者,孕期總增重 11.5~16 公斤,為標準體型孕婦的黃金區間。
為什麼答案是 B
孕前 BMI 18.5~24.9(正常)孕婦,國健署建議總體重增加 11.5~16 公斤,為最標準的增重區間,也是最常考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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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健署建議孕前BMI 18.5~24.9 者,孕期總增重 11.5~16 公斤,為標準體型孕婦的黃金區間。
記「正常體型 BMI 18.5~24.9 增 11.5~16 公斤」為基準,過輕者多增、過重者少增。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孕前 BMI<18.5(過輕)的孕婦,因本身體重儲備不足,應增加 12.5~18 公斤,而非 7~11 公斤。7~11 公斤是 BMI 25~29.9(過重)孕婦的建議範圍,數字被偷換。
B✓ 正確
孕前 BMI 18.5~24.9(正常)孕婦,國健署建議總體重增加 11.5~16 公斤,為最標準的增重區間,也是最常考的數字。
C✕ 陷阱
雙胞胎孕婦建議總增重為 16~20.5 公斤,並非單胞胎的 2 倍(那會高達 23~32 公斤)。多胞胎增重需要,但不是單純加倍。
D✕ 陷阱
BMI 正常孕婦第二、三妊娠期每週建議增加約 0.4~0.5 公斤(平均 0.42 公斤/週),0.3 公斤/週是過重孕婦(BMI≥25)的建議,數字被張冠李戴。
國健署孕期體重增加建議
| 孕前BMI分類 | BMI範圍 | 總增重(kg) | 第二三期每週增重(kg) |
|---|
| 過輕 | < 18.5 | 12.5~18 | 0.5~0.6 |
| 正常 | 18.5~24.9 | 11.5~16 | 0.4~0.5 |
| 過重 | 25~29.9 | 7~11.5 | 0.2~0.3 |
| 肥胖 | ≥ 30 | 5~9 | 0.2~0.3 |
| 雙胞胎 | 正常BMI | 16~20.5 | — |
國健署孕期體重建議是「BMI 分級對應增重範圍」的典型考點,考選部最愛在數字上動手腳:把過輕者的 12.5~18 公斤、過重者的 7~11 公斤、正常者的 11.5~16 公斤互相調換,或把多胞胎增重誤導成「單胞胎的整數倍」。破解關鍵是記住「BMI 越低,增重越多」的大原則,並熟記正常體型(18.5~24.9)的黃金區間 11.5~16 公斤,這樣即使其他數字一時想不起來,也能用「過輕者更多、過重者更少」的邏輯快速排除錯誤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