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hel is a babysitter. She left Michael, a two-year-old boy, at home alone and sneaked out to go shopping. After 30 minutes, Michael put a fork into an electric plug and was seriously injured. Rachel was negligent for breaching of ___.
Acare of duty
Bduty of care正確答案
Cduty of notification
Dwatching of obligation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保母擅自離開導致幼童受傷,違反的是「duty of care」(注意義務),這是英美侵權法核心概念。
為什麼答案是 B
「duty of care」即注意義務,是過失 (negligence) 成立的要件之一。保母對幼童負有注意義務,擅離職守即為違反。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
重點保母擅自離開導致幼童受傷,違反的是「duty of care」(注意義務),這是英美侵權法核心概念。
秒殺技巧
英文法律術語固定搭配:duty of care = 注意義務,語序不可顛倒。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care of duty」語序錯誤,英文法律術語中沒有此固定搭配,是 duty of care 的顛倒陷阱。
B✓ 正確
「duty of care」即注意義務,是過失 (negligence) 成立的要件之一。保母對幼童負有注意義務,擅離職守即為違反。
C✕
「duty of notification」是通知義務,指應告知相關人某事實,與本題保母照護情境不合。
D✕
「watching of obligation」非法律英文固定用語,文法結構也不通順,屬於誤導選項。
Negligence 過失成立四要件
要件
英文
說明
本題對應
注意義務
Duty of Care
行為人對他人負有照顧義務
保母對幼童
違反義務
Breach of Duty
未達合理注意標準
擅離職守去購物
因果關係
Causation
違反行為導致損害
無人看顧→觸電
損害發生
Damages
實際損害結果
幼童嚴重受傷
陷阱提醒
英美侵權法的 duty of care 是指「法律上有責任預見並防止他人受害」,保母受僱照顧幼童就負有這項義務,擅自離開當然構成違反。關鍵在 duty of care 是固定術語,不能改成 care of duty 或拆開用,就像中文不會說「任義務注意」。考選部最愛測這種專業術語的完整性:duty 在前強調「法定責任先行」,care 在後才是「注意行為」,順序一換整個概念就不成立。實務上律師若在法庭文件寫錯這類術語,可能直接被法官質疑專業能力,因此必須整組記憶不可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