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醫師(一)醫學(二)(包括微生物免疫學、寄生蟲學、藥理學、病理學、公共衛生學等科目知識及其臨床之應用)113 年第 50 題單選題
依照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雖然已經有預立醫療決定,但下列何種臨床條件,醫療機構或醫師不得依其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
A癌症末期病人
B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
C永久植物人狀態
D所有程度的失智症患者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病主法五大臨床條件限「極重度失智」,非所有失智都適用預立醫療決定。
為什麼答案是 D
病主法僅限「極重度失智」才能適用,並非「所有程度」。輕中度失智病人尚有意思能力,不符執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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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病主法五大臨床條件限「極重度失智」,非所有失智都適用預立醫療決定。
看到「所有程度」「全部」這種極端字眼就要警覺,法律通常有門檻限制。
逐選項分析
A✕
末期病人是病主法第14條明定的五款臨床條件之一,可依預立醫療決定終止維生治療。
B✕
不可逆轉昏迷是病主法第14條第二款,符合條件可執行預立醫療決定。
C✕
永久植物人狀態屬第三款法定條件,可依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終止維生。
D✓ 正確
病主法僅限「極重度失智」才能適用,並非「所有程度」。輕中度失智病人尚有意思能力,不符執行條件。
病主法五大臨床條件(第14條)
| 款別 | 臨床條件 | 關鍵門檻 |
|---|
| 第1款 | 末期病人 | 近期死亡不可避免 |
| 第2款 | 不可逆轉之昏迷 | 不可逆 |
| 第3款 | 永久植物人狀態 | 永久性 |
| 第4款 | 極重度失智 | 限極重度,非所有失智 |
| 第5款 |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症 | 公告疾病 |
D 選項用「所有程度的失智症」擴大範圍來設陷阱。病主法嚴格限定「極重度失智」才能啟動預立醫療決定,輕度、中度失智病人仍具一定意思能力,不能終止維生治療,這是病主法與安寧條例最常混淆的考點。
醫學(二)(包括微生物免疫學、寄生蟲學、藥理學、病理學、公共衛生學等科目知識及其臨床之應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