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 類科共用卷 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5 年第 38 題單選題下列關於收養要件及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A50 歲之夫與 17 歲之妻共同收養甫出生之嬰兒,有效B夫 35 歲時被收養,未得其 20 歲之妻同意,得撤銷C21 歲夫與 20 歲妻共同收養 5 歲兒童,無效D22 歲之妻收養其夫與前妻所生之 8 歲子女,有效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