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3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109年以前舊制)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338單選題

甲男、乙女婚後生下丙男、丁男。丙男成年後與戊女結婚,生下己男。在己八歲時,某日,丙男不幸死亡,留下戊、己孤兒寡母,生活艱難。丁男經常予以關懷,遂與戊女日久生情,也與己男有良好互動。丁男得否與戊女結婚?若戊同意,丁得否收養己?

A丁不得與戊結婚,亦不得收養己
B丁不得與戊結婚,但得收養己
C丁得與戊結婚,亦得收養己正確答案
D丁得與戊結婚,但不得收養己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丙死後戊與丁的姻親關係消滅,可結婚;叔叔收養姪子屬旁系血親輩分相當之例外,亦可收養。

為什麼答案是 C

丙死亡後,戊(嫂)與丁(小叔)之姻親關係消滅,無結婚障礙;己為丁之姪,屬旁系血親但輩分相當之例外允許收養情形,丁得收養己。

考點:雙重誤判考點:姻親消滅考點:正解考點:收養例外誤解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