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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344單選題

60 歲之甲受輔助宣告,甲有配偶乙、子女丙。下列何種情形符合民法之規定?

A以遺囑指定乙之應繼分為三分之二,丙之應繼分為三分之一正確答案
B乙受監護宣告,甲擔任乙之監護人
C朋友丁作成代筆遺囑時,甲擔任遺囑見證人
D乙留有遺囑後死亡,甲擔任乙之遺囑執行人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受輔助宣告人僅限制特定重要行為,立遺囑指定應繼分不受限,但不得擔任監護人、見證人、遺囑執行人。

為什麼答案是 A

立遺囑屬單獨行為,受輔助宣告人仍有遺囑能力(年滿16歲即可),可自由以遺囑指定應繼分,只要不侵害特留分即可。乙2/3、丙1/3均未低於特留分(各1/4),合法。

考點:遺囑能力考點:監護人資格考點:遺囑見證人資格考點:遺囑執行人資格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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