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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336單選題

甲男與乙女結婚後,生子丙。丁男與戊女結婚後,生女庚。於甲過世,且丁、戊離婚之後,乙與丁再婚。丙與庚成年後,他們是否可以結婚?

A不可以,因為丙與庚為旁系血親二親等之親屬
B不可以,因為丙與庚為旁系姻親二親等之親屬
C可以,因為丙與庚為旁系姻親二親等之親屬
D可以,因為丙與庚既不是血親也不是姻親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丙與庚是各自母親/父親再婚後形成的關係,彼此間沒有血緣,也不構成民法上的姻親,因此可以結婚。

為什麼答案是 D

丙與庚無共同血緣(非血親),彼此也不符合民法第969條姻親定義(配偶之血親、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之配偶),既非血親亦非姻親,自得結婚。

考點:血親誤判考點:姻親範圍考點:理由錯誤考點:再婚子女關係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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