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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律師律師、司法官 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二)司法官 第二試(申論)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1372單選題

下列何者之原告,得提起第三審上訴?

A原告就第二審駁回其請求離婚及贍養費新臺幣(下同)50 萬元之判決提起上訴正確答案
B原告就其敗訴之 100 萬元部分上訴,被告就其敗訴之 200 萬元部分上訴
C原告起訴請求拆屋還地時之土地價值經法院核定為 90 萬元,並據此繳納一、二審裁判費。於原告提起第三審上訴日該地價值已升值為 180 萬元
D原告就敗訴之 140 萬元聲明不服,並於上訴第三審之同時擴張請求 30 萬元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第三審上訴利益門檻為150萬元;離婚屬非財產權訴訟無門檻限制,且價額計算以起訴時為準、三審不得擴張聲明。

為什麼答案是 A

離婚訴訟屬非財產權訴訟,無上訴利益額150萬元之限制,故原告得合法提起第三審上訴。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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