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三等考試-司法官及律師高等考試-律師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0950單選題

金錢債權人甲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乙所有之 A 屋。下列何種情形,法院不得為「點交」?

AA 屋為乙自住
BA 屋為第三人丙於查封前向乙承租而占用正確答案
CA 屋為第三人丁於查封後向乙承租而占用
DA 屋經乙作為倉儲使用,自查封前即由乙之保全人員戊管理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不動產拍賣後點交與否,關鍵在「查封前是否已有合法占有權源」,有則不點交。

為什麼答案是 B

查封前第三人已基於租賃合法占有,其租賃權對拍定人繼續存在(買賣不破租賃),法院不得點交,僅能註明不點交由拍定人承受租約。

考點:債務人自住考點:查封前合法占有考點:查封後占有無效考點:占有輔助人
載入中…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