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3 年第 12 題單選題
廠商對於機關之採購異議處理結果不服,該採購金額為下列何者時,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規定,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A10萬元
B100萬元
C150萬元正確答案
D無論金額大小
C正確答案
採購申訴門檻為「公告金額以上」,現行公告金額為150萬元,故達150萬元始得申訴。
逐選項解析
A10萬元✕ 錯誤
10萬元未達現行公告金額150萬元,原則上不符合採購法第76條的一般申訴門檻。
B100萬元✕ 易錯陷阱
100萬元是民國111年以前的公告金額;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已調整為150萬元,因此不符合本題現行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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