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3 年第 10 題單選題
有關共同投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下列何者有誤?
A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協議書內容為準正確答案
B應載明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
C應載明各成員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D協議書內容,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A正確答案
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容若與招標文件(契約)不符,不符部分無效,並非以協議書內容為準。
為什麼答案是 A
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容與招標文件(契約)規定不符者,其不符之部分無效,並非以協議書內容為準,本選項敘述錯誤。
考點:協議書效力考點:連帶責任考點:應載明事項考點:變更限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容若與招標文件(契約)不符,不符部分無效,並非以協議書內容為準。
看到「協議書與契約/招標文件不符」,直覺「招標文件/契約優先」或「不符部分無效」,絕不可能「以協議書為準」。
逐選項分析
A協議書效力✓ 正確
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容與招標文件(契約)規定不符者,其不符之部分無效,並非以協議書內容為準,本選項敘述錯誤。
B連帶責任✕
依共同投標辦法規定,協議書應載明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敘述正確。
C應載明事項✕
依共同投標辦法規定,協議書應載明各成員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敘述正確。
D變更限制✕
依共同投標辦法規定,協議書內容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敘述正確。
共同投標協議書應載明事項與效力
| 項目 | 內容/規定 |
|---|
| 連帶責任 | 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 |
| 主辦項目 | 各成員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
| 效力優先 | 與招標文件不符者,不符部分無效(招標文件優先) |
| 變更限制 | 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
考生容易誤以為雙方簽署的「協議書」效力最高,但在政府採購中,機關的「招標文件(契約)」具有優先效力,協議書若與招標文件抵觸,抵觸部分無效,絕非以協議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