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3 年第 25 題單選題
履約期間以工作天計算者,下列何者應計入工期?
A正確答案
履約期間以工作天計算時,國定假日及免辦公日不計入,但補行上班日因實際需出勤,故應計入工期。
為什麼答案是 A
補行上班日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實際出勤日,屬於工作天,故應計入工期。
考點:工作天定義考點:國定假日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履約期間以工作天計算時,國定假日及免辦公日不計入,但補行上班日因實際需出勤,故應計入工期。
工作天等於實際要上班的日子。補行上班日要上班所以算;其他三個都是放假,不算。
逐選項分析
A工作天定義✓ 正確
補行上班日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實際出勤日,屬於工作天,故應計入工期。
B國定假日✕
春節屬於國定假日(免辦公日),依法不計入工作天。
C國定假日✕
勞動節屬於國定假日(免辦公日),依法不計入工作天。
D國定假日✕
中秋節屬於國定假日(免辦公日),依法不計入工作天。
工期計算之「工作天」認定標準
| 日期類型 | 是否計入工作天 | 說明 |
|---|
| 一般平日(週一至週五) | 是 | 正常出勤日 |
| 補行上班日 | 是 | 假日調移但實際需出勤,屬工作天 |
| 國定假日(春節/中秋等) | 否 | 免辦公日,不計入 |
| 例假日(週六/週日) | 否 | 免辦公日,不計入 |
考生易將「補行上班日」誤認為假日而不計入,或誤將國定假日計入。記住:工作天看「實際要不要上班」,補行上班日要上班,所以算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