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政風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3 年第 27 題單選題
甲與乙通謀虛偽買賣甲所有之A土地一筆,並將A地所有權移轉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甲與乙所為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效力未定
B甲與乙所為之通謀虛偽買賣有效,但所有權之移轉無效
C乙將A地出賣給丙,締結買賣契約,乙與丙之買賣契約無效
D乙將A地出賣給丙,締結買賣契約,乙與丙之買賣契約有效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乙丙間債權契約本身完全有效。
為什麼答案是 D
乙將A地出賣給丙的買賣契約(債權行為)本身有效;至於乙能否移轉所有權,涉及丙是否善意受讓(民87Ⅱ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屬另一層次,不影響債權契約效力。
考點:無效非效力未定考點:債權物權皆無效考點:債權契約獨立有效考點:買賣契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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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乙丙間債權契約本身完全有效。
通謀虛偽=無效(債權行為+物權行為都無效);但第三人與乙的買賣契約是另一個獨立有效的債權契約。
逐選項分析
A無效非效力未定✕ 陷阱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是「無效」,不是「效力未定」。效力未定用於無權處分、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允許等情形,兩者不可混淆。
B債權物權皆無效✕ 陷阱
甲乙的買賣(債權行為)與所有權移轉(物權行為)都是通謀虛偽,兩者皆無效,並非買賣有效而僅移轉無效。
C債權契約獨立有效✕ 陷阱
乙丙間的買賣契約是獨立的債權契約(負擔行為),縱乙非真正所有權人,債權契約仍有效成立,只是可能構成出賣他人之物。
D買賣契約有效✓ 正確
乙將A地出賣給丙的買賣契約(債權行為)本身有效;至於乙能否移轉所有權,涉及丙是否善意受讓(民87Ⅱ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屬另一層次,不影響債權契約效力。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的效力層次
| 對象 | 效力 | 說明 |
|---|
| 甲乙買賣(債權行為) | 無效 | 通謀虛偽,民87Ⅰ本文 |
| 甲乙所有權移轉(物權行為) | 無效 | 同屬通謀虛偽 |
| 乙丙買賣(債權行為) | 有效 | 獨立契約,出賣他人之物仍有效 |
| 對善意第三人丙 | 不得對抗 | 民87Ⅰ但書,保護善意第三人 |
本題最大陷阱在混淆「效力層次」。通謀虛偽是無效(非效力未定),且債權與物權行為皆無效(B錯)。而乙轉賣給丙的買賣契約是全新獨立的債權契約,不受甲乙間無效影響,本身有效(C錯D對);丙能否取得所有權則另涉善意保護,屬不同層次。